4)第七四七章 坐庄(下)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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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话,其道可以大美兴,而难以算计举也。是故日计之不足,而岁计之有余。”

  “土地就是这么个玩意儿。可能有时候收益不高,可能今年赔了,但平均算下来,终究是赚钱的,所谓有余也。”

  “而土地那边的规矩,可是明明白白的。一点错不了。哪怕你想兼并土地,也得按着这个规矩来。”

  “在这个大规矩下,灾年买地、放贷收地……也包括啊,秋天时候去人家地里放火让他欠债用地抵押;旱天的时候掘断水渠,让他颗粒无收,然后借债买地。等等、等等,甭管用啥手段,我就问你,这地契连本朝开国,是不是也得认?”

  史世用点点头,这话倒是不假。

  土地兼并的手段很多。

  但是,土地地契的规矩,是大家都认的。哪怕大顺当年造反,九宫山之后,也是保这个规矩的,虽然有很多稍微偏向性的政策,但这个基本的大规矩是绝对认的。

  认了这个大规矩,才有资格和士绅地主讲天下、汉人。

  不认这个大规矩,结果就是如同历史上喊出“减租减息、永佃不变”的福建田兵那样,汉人地主带着满清鞑兵联合围剿,杀个精光。

  而在这个大规矩之下,投资土地成为了第一选择。

  所谓:

  天下货财所积,则时时有水火盗贼之忧。至珍异之物,尤易招尤速祸。草野之人有十金之积则不能高枕而卧。

  独有田产,不忧水火,不忧盗贼。

  虽有强虐之人,不能竞夺尺寸;虽有万钧之力,亦不能负之以趋。

  千万顷可以值万金之产,不劳一人守护。

  即有兵燹离乱,背井去乡,事定归来,室庐畜聚,一无可问。

  独此一坎土,张姓者仍属张,李姓者仍属李……

  这么深刻的觉悟,是这边独有的吗?

  并不是。

  1720年的泡沫爆炸之后,法国那边也有人这样想过,得出的结论,就是投资工商业,完全不如投资土地保值。工商业投资可能会爆炸,但土地炸不了,最终手里还是会有一片土地。

  当然,大顺这边更愿意买地的原因,不止此一项,还有很多原因,很复杂。

  但,土地的法、土地的契,是执行的相对来说最严格的法、相对来说最认可的契,这是没问题的。

  “制民恒产”大义加身,阜宁县土改,也不敢用“制民恒产”这个大义,搞三十年赎买之类的空想。

  而是,刘钰下套,用“克扣河工款”这样的大罪名,杀的人。土地是抄家之后,再分给百姓的。

  小农是小资产者,他们不会背叛自己的阶级,他们认可的最终还是私有下的法权,只是希望有人把他们头顶上的人拉下来而已,但绝对不支持把他们脚底下的经济基础法权制度都改变。

  这样的经济基础,铸造了大顺最稳固的上层建筑、道德法律。

  也就是最稳固的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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