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九十九章 夷丁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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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森林轻步兵,并不参与南洋的战斗,因为让他们去南洋,等同于让他们去死,死亡率实在太高,根本无法忍受那里的炎热。

  但是去欧洲、北美,却很适合。

  总体上,这些从美洲来的、在大顺散兵或者森林轻步兵部队服役的人,他们的人生轨迹基本都是相似的。

  刚睁开眼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接触去他们的部落收毛皮和浆果的大顺商贩。

  发现父母这辈的人开始沉迷于烈酒。

  七八岁、或者十岁左右的时候,目睹了部落发生天花、经常死人的残酷场景。

  然后就是大顺的牛痘万里接力,把他们的手臂划开,给他们接上牛痘的豆浆。等着自己全身开始长水泡的时候,再用他们身上的水疱接种在部落的大人身上。

  再然后,就是跟随部落在自己部落的领地内狩猎,欢呼雀跃地尝试大顺商人卖给他们的铁锅炖煮的食物。

  学会了喝酒,用那些他们积攒下来的毛皮,从大顺商人的手里换一桶高粱酒……如果是女孩子,则会换一些大顺的花布,或者一些他们根本没见过的柿子饼、枣、桃脯之类的玩意儿。

  再再然后,就是怀揣着走出去、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想法,加入了大顺组建的散兵或者森林轻步兵连,开始学着适应那些新式的膛线木托子弹的步枪。

  和遥远的黑龙江或者乌苏里江、外兴安岭、苦兀岛、虾夷、檀香山、育空河、海达等地的差不多命运的人一起,吃皇粮,赚军饷。

  一部分人去了西域的伊犁河,在那里长期服役;一部分驻扎京城,之后跟船到了欧洲,参与欧洲的战事。

  应该说,他们和北美东海岸的那些印第安人不同,和英国人并没有血海深仇,毕竟之前没见过。

  但作为士兵,吃着军饷,拿枪打人,这种事,在他们看来,也就真和猎杀动物差不多。

  枪法嘛,总是练出来的。

  对大顺的正常士兵而言,开枪是训练,朝廷还得出火药,非常昂贵。

  但对他们这些家里基本都算是鲸海毛皮公司外围雇员的这些人而言,火枪就是个赚钱的工具。

  想喝酒,得打猎。

  一张皮子,打眼睛打嘴,还是打身体,最后剥下来的价格是不同的,换的酒也是不同的。

  就像是枢密院编制战斗工兵的时候,会优先在宝石矿、金矿、煤矿等选拔兵员一样。

  亦或者后世的坦克飞机才兴起的时代,用拖拉机种地和用飞机喷洒农药的农民,是优秀的坦克兵和空军兵员类似。

  这也算是大顺特色的产兵结合。

  故而他们的枪法,相当不错。

  缺点就是纪律性很差。

  尤其是论及对残酷战场的忍受力,比如需要严格队列的线列步兵,绝对比不上那些从灾民和死人堆里挑出来的兵员。

  不过作为散兵和森林轻步兵,这些缺点几乎可以无视。

  散兵的作用是自由射击,森林轻步兵的作用是将来往五大湖地区扔支援庞蒂亚克酋长的反英起义,这些都不需要非常严格的纪律性,尤其是五大湖地区的茂密森林中作战。

  现在这种阶梯后置部署的防御战,也差不多,至少并不需要那种变态般的、平原野战的列阵纪律。

  这些北美出身的散兵,射的很轻松,真的就像是服役之前打猎一样,将那些红色的大龙虾,一个个放倒在地。

  甚至,还有时间回头冲着那些在那忙着装填火药、刷大炮内的火星残余的炮兵,开几句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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